关于开展“践行法制新要求 推动发展新常态”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1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制精神,不断强化法制理念,努力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学法用法、崇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和人文环境,根据省司法厅皖司办[2015]27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践行法制新要求 推动发展新常态”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创作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践行法制新要求推动发展新常态”为主题,讴歌我院法制建设成果和改革发展成就,赞扬广大师生员工厉行法治、践行法制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精神,赞美广大教师辛勤耕耘、热衷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形象与风貌。

二、征稿范围

文学作品主要包括理论文章、诗歌、散文、记叙文、报告文学等;书法作品包括毛笔、硬笔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剪纸等;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

三、参赛时间

参赛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95止,教师节当天颁奖。

四、奖项设置

文学、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3名。

五、具体要求

1.参赛者为学院在职(或退休)干警职工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2.理论文章5000字以内,诗歌100行以内,散文、记叙文2000字以内,报告文学3000字以内;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每人不得超过2幅(组),篆书、篆刻作品需附释文,摄影作品JPG格式不小于3MB

3.所有参赛作品须注明名称、作者姓名、部门、联系方式。

4.对获奖的作品除院内奖励外,还进行筛选,报送省司法厅作品创作大赛组。

5.实验实训中心分会不得少于2篇,图书馆 培训部分会不得少于3篇,其他各基层分会不得少于5篇。

六、报送方式

1.文学、摄影作品一律报送电子稿;书法、绘画作品一律报送原件,不得装裱、不退稿。

2.所有作品均须填写参赛作品统计表(附后)并经本部门审核,须电子稿与纸质稿同时报送院工会。邮箱:248500719@qq.com,电话:0551-62233338.

3.参赛作品由各分会汇总后统一报送。

附件:“践行法制新要求 推动发展新常态”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创作大赛参赛作品统计表

“践行法制新要求 推动发展新常态”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创作参赛作品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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