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第三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04浏览次数:0

 

各基层工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了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实现学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教职工的愿望需求,现就学院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大会提出的,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并交付有关部门办理的合乎规范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是教职工关心学院发展,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形式。因此,代表们应站在加强学院内涵建设,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进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高度,献计献策。提案内容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征集办法

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提案征集。各分工会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拟定议题,填写《提案表》,每张提案表只能填写一个提案内容,一事一案,一式一份。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不仅要提出问题,而且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提案表》中的“案由”栏填写提出提案的原因、理由和依据,提案要简明扼要。为了充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必要时可将教职工的书面意见附于《提案表》后一并上报。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1.代表提出提案起止时间为:自20191130日至20191220日止。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意见和建议处理,不列入提案办理程序。

2.每一提案至少应有三人提出,姓名栏要求书写工整,并需亲自签名,代签无效。

3.每个基层工会提交的提案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件。

4.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带头调研,对本部门提出的提案审核把关。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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