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0
各基层工会:
现将省直工会【2020】130号《关于在2021年“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名单于2021年1月5日前报到院工会。
附件:关于在2021年“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